南京昨日起继续执行房产税收新规:非直系亲属间房产赠予须要交纳营业税和个税,营业税交纳标准参照长时间交易税费,而不管房屋否剩5年,均须交纳全额20%的个税。而在此之前,南京规定非直系亲属间房屋赠送给过户只需交3%的契税,减免营业税和个税。根据新政,当前非直系亲属房产赠予的个税按照计税价格的20%缴纳,计税价格根据《房屋买卖契约》上的售房价格与同类地区同类房屋市场价格,按孰低原则不予证实。营业税的缴纳也有所不同,住宅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且容积率小于1.0及以上的普通住宅,剩2年免除营业税,反感2年按计税价格的5.55%缴纳;非普通住宅剩2年,按照(计税价格-购房价格)5.55%缴纳,反感2年,按照计税价格的5.55%缴纳。
此次新规实施,意味著非直系亲属间的房产赠送给成本大幅提高。以一套计税价200万元、年满2年的普通住宅计算出来,此前只需交纳6万元的契税费用,而目前必须交纳的费用是20000000.03+20000000.2+20000000.0555=57万!如此,通过赠送给的方式取得房产,税收成本已相比之下低于长时间交易的方式,因为长时间交易二手住宅,反感2年的情况下,也只需缴纳营业税、契税和计税价1%的个税。
值得一提的是,通过赠送给取得的房产再行出售时,还要再行交纳契税、个税和营业税。其中,承继或直系亲属赠送给获得的住房,购房时间可以从原产权人购房时间倒数计算出来;非直系亲属赠送给获得的住房,购房时间从赠与产权时间开始计算出来。另据理解,当前直系亲属房产赠与税酬劳仍保持恒定,即减免营业税和个税,需交3%契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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